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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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605执4069号案件公告送达评估报告

区人民法院2017-03-27 10:15:06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16)粤06054069

陈源庆、佛山市(城)成相置业有限公司、罗又相:

    关于申请执行人麦国瑞与被执行人陈源庆、佛山市(城)成相置业有限公司、罗又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属被执行人佛山市(城)成相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福华路2702房、802房房产进行评估,现已评估完毕。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评估公司于20161125对上述资产作出的鹏信房估字[2016]FS11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估价报告。鹏信房估字[2016]FS11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为:估价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1812700元)。若对评估结果存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 86680135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路狮山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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