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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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605执5786号案件公告送达评估报告

区人民法院2017-03-21 16:17:4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16)粤06055786

黄广荣:

    关于申请执行人覃建山与被执行人黄广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佛山大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属被执行人黄广荣(公民身份号码:440682198208121710)所有的车牌号为粤E5U068的小型汽车一辆进行评估,现已评估完毕。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评估公司于20161223对上述资产作出的佛诚资估字(2016)第19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估价报告。佛诚资估字(2016)第19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为:估价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3500元)。若对评估结果存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七年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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