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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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605执6978号送达评估报告书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7-01-11 17:14:0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16)粤0605执6978号之一

叶炽光、佛山市南海铿耀五金制品厂:

    关于申请执行人杨帝杰与被执行人叶炽光、佛山市南海铿耀五金制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佛山市公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属被执行人叶炽光、佛山市南海铿耀五金制品厂所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谭边第二工业区(土名:隔良岗)1号之一被执行人厂房内的振动研磨机、脱水机、压铸机、生物质金属熔炉、滚筒铁粒机等机器设备一批进行评估,现已评估完毕。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评估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对上述资产作出的佛公评报字[2016]第08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估价报告。佛公评报字[2016]第08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为:估价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435693元)。若对评估结果存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七年一月十一日

 

联系电话: 86680133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路狮山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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