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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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15)佛南法狮执字第941号案件的估计报告两份

区人民法院2016-12-21 15:46:25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佛南法狮执字第941号

梁桂华

   关于申请执行人吴伦达与被执行人何东洪、梁桂华、伍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对被执行人何东洪(公民身份号码440621196912042419)、梁桂华(公民身份号码440682197306130627)共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中71号丽雅苑(17-26座)半地下层汽车位27#壹个(权利证号:2265182、0438553)及丽雅苑(20座)雅旺居10B房壹间(权利证号:1873988、0379550)、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碧桂园蓝天山畔B区二街9号房产壹处(权利证号:0200005697、0200005698)及该房屋所附属的土地使用权【国用(2009)0703878】进行评估,现已评估完毕。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2016年322对上述房产作出的深同诚评字(2016I)03QC第009号、01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两份,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估价报告。深同诚评字(2016I)03QC第009号、01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的评估结论分别为:确定估价对象{即: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碧桂园蓝天山畔B区二街9号房产壹处(权利证号:0200005697、0200005698)及该房屋所附属的土地使用权【国用(2009)0703878】}于价值时点2016年3月21日的评估总值为RMB9537300元;确定估价对象【即: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中71号丽雅苑(17-26座)半地下层汽车位27#壹个(权利证号:2265182、0438553)】于价值时点2016年3月21日的评估总值为RMB180000元;确定估价对象即: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中71号丽雅苑(20座)雅旺居10B房壹间(权利证号:1873988、0379550)于价值时点2016年3月21日的评估总值为RMB1481800。若对上述估价报告存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十二月二十一

 

 

 

联系人:马法官

联系电话:0757-8668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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