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05)南法执字第3462-4号
农定保、农青棵、农光装、潘清照(又名潘清造):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农定保、农青棵、农光装、潘清照(又名潘清造)与被执行人张初联、邝英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有执行款20000元需转退给你方,请你方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伍凤颜、郑曼莹
电话:0757-86253076、81852578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