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06)南法执字第3829-2号
廖新群: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廖新群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松岗福菱电器厂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现有执行款171元需转退给你,请你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伍凤颜、郑曼莹
电?埃?0757-86253076、81852578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