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3)南桂执字第215号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吴屋村雄富达车队:
关于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永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吴屋村雄富达车队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过程,现有执行款17311.65元待转退给你,请你提供收款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陈玉叶、黄少梅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行政新区培正横路3号
联系电话:0757-86773600/8128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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