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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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佛南法狮执字第1360-1号拍卖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4-12-03 10:03:24

广   佛 山 市 南      

公      告

2014)佛南法狮执字第1360-1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魏忠与被执行人林建伟、佛山市汇精钢不锈钢有限公司、许丽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佛南法狮民一初字第30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依法拍卖(或变卖)属被执行人佛山市汇精钢不锈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C区兴业路边被执行人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不锈钢管、办公家具、模具等资产一批。上述财产的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联系电话: 86680122、86680133

联系人:伍法官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路狮山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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