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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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佛南法狮执字第1096-1号拍卖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4-12-03 10:02:40

广   佛 山 市 南      

公      告

2014)佛南法狮执字第1096-1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范新扬、梁日兴与被执行人梁汝乾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佛南法狮民一初字第14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依法拍卖(或变卖)属被执行人梁汝乾(公民身份号码:440622195804071716)所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一路39号江南名居荣苑半地下室汽车车位B65【房屋唯一码:3591623306274FWN】。上述财产的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联系电话: 86680122、86680133

联系人:伍法官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路狮山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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