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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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佛南法狮执字第932-1号拍卖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4-11-28 08:56:14

广   佛 山 市 南      

公      告

2014)佛南法狮执字第932-1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兆麒与被执行人高炳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佛中法民二终字第36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依法拍卖(或变卖)属被执行人高炳钊(公民身份号码:440622196710244318)所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高边高北的房产一处 【权利证号:4050587】及该房屋所附属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集用(1998)040345,旧地号:0704161921】。上述财产的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电话: 86680122、86680133

联系人:伍法官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路狮山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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