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4)佛南法丹执字第189-3号
佛山市瑞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罗行经济联合社与被执行人佛山市瑞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存放在被执行人佛山市瑞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内所有的机械设备、汽车进行评估,现已评估完毕。因无法以其它法定方式向你送达佛贵资评字【2014】050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报告,该报告内容为:存放在被执行人佛山市瑞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内所有的机械设备、汽车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41900元。若你对报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