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公 告
(2010)南法执字第 5138-1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关润发与被执行人关锦华、罗淑秀、佛山市南海区新南方陶瓷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关锦华所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华涌“苦草岗、单竹朗”的土地使用权五宗【证号分别为国用(2003)特180044、国用(2003)特180121、国用(2003)特180042、国用(2003)特180131、国用(2003)特180043】进行评估、拍卖。现已依法选定拍卖机构,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华涌“苦草岗、单竹朗”的土地使用权五宗【证号分别为国用(2003)特180044、国用(2003)特180121、国用(2003)特180042、国用(2003)特180131、国用(2003)特180043】。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关锦华。
拍卖机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中盛拍卖有限公司、广州中南拍卖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拍卖机构联系电话:86369029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