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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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佛南法罗执字第204-8号拍 卖 通 知 书

区人民法院2013-11-18 12:40:27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通 知 书

(2012)佛南法罗执字第204-8

颜超发:

    关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达文与被执行人颜超发、林少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6条第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颜超发所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务庄小丰田村一街三巷2号房产(证号0068795)进行评估、拍卖。经如摇珠抽签,已选定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拍卖标的物: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务庄小丰田村一街三巷2号房产(证号0068795)。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颜超发。

    拍卖机构名称:佛山市国锤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军    联系电话:2230866813703078613

    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0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本院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         邮    编:528200

联系人:黄伟  李善新     联系电话:812622128126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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