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3)佛南法执字第1082-7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杰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正操、谢亚霞、崔林芳、龙丽担保物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崔林芳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佛南法民二担字第14-1、15-1、16-1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依法评估/拍卖(或变卖)属被执行人崔林芳名下所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2号怡翠馨园嘉安苑12座401房一间【证书号0200225176,房屋唯一码3936997386833】。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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