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3)南法执字第86-6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董小妹、江棠、江锦炽、江润开、江润女与被执行人黎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黎岗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2)佛南法民五初字第120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依法拍卖(或变卖)属被执行人黎岗名下所有的扣押于南海区交警大队中心停车场内的牌号为桂K31986号菱叶牌货车壹辆。
特此公告。
二0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联 系 人: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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