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3)佛南法樵执字第8-2号
张敏雄: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东南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旋惠、张敏雄、清远市新陶星陶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敏雄名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北江大堤路2号凰樵圣堡16座101房(证书号:0200134884)进行评估,现已评估完毕。因无法以其他法定方式向你送达佛山市鸿科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佛鸿房评字[2013]第043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报告,该报告内容为上述标的物估价价值为3349930.00元。若你对该报告内容存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