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13)佛南法里执字第251-5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水支行与被执行人张结莲、邓伯胜、邓健华、谭艳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张结莲、邓伯胜、邓健华、谭艳彩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3)佛南法里民二初字第37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为此,本院决定依法拍卖或变卖被执行人邓伯胜所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六联中村三社房屋一间及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证书号:粤房字第0022032号;土地证号:南府国用(1995)特3922号,基底面积:106.83平方米,建筑面积:280.12平方米】
特此公告
二0一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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