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3)佛南法桂执字第484-2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余斐与被执行人张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2013)佛南法桂民二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依法拍卖(或变卖)属被执行人张翼所有的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怡翠花园翠竹苑4座1001房(证书号:6029621)。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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