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13)佛南法樵执字第259号送达评估报告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3-10-17 09:27:40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3)南法执字第259-6

何美玲

    关于申请执行人吴秀连与被执行人何美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属被执行人何美玲所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滨花园海怡居十二座502房的房屋江滨花园海怡居十四座116号摩托车进行评估,现已评估完毕。因无法以其他法定方式向你送达佛山市鸿科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922作出的佛鸿房评字[2013]第0903房地产估价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内容为:江滨花园海怡居十二座502的评估价为292397江滨花园海怡居十四座116号摩托车位的评估价为8431。若你对上述报告内容存有异议,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处理。另外,屋内存放的破旧家具等物品也应在上述期限内搬走,逾期则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0十六

联系电话:86816710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