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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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佛南法丹执字第230-2号拍卖公告

区人民法院2013-07-10 10:03:49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3)佛南法丹执字第230-2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林海生与被执行人黄伟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黄伟胜未履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2)佛南法民一初字第2220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为此,本院决定依法拍卖(或变卖)属被执行人黄伟胜所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门口朗干警楼东座201房一间(证号:4270983)。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  七 月四 日

联系人:杜焕成   黄成昌

执行局电话:0757)854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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