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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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北村委会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南海区九江镇儒林西48号辉利大厦前座、后座及存放于该大厦内佛山市南海辉利大酒店有限公司所有的酒店设备一批(整体拍卖)的拍卖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0-10-16 18:20:50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日10时起至2020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6,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北村委会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南海区九江镇儒林西48号辉利大厦前座、后座及存放于该大厦内佛山市南海辉利大酒店有限公司所有的酒店设备一批(整体拍卖)备注:该房产清场移交。

1、土地使用权、前座及后座信息详见下表:

标的物

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

使用权面积

土地权利性质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房产登记日期

土地登记日期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期限

下北村委会地段

——

国用(2012)0300191

1328.7

出让

——

——

——

2012年2月22日

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批发零售用地(街巷用地)、批发零售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2051年11月21日止;批发零售用地(街巷用地):2061年11月21日止;批发零售用地(批发零售用地):2051年11月21日止

48号辉利大厦前座

0200083718

国用(2010)0300271

2367.2

出让

14771.76

商业

2010年5月20日

2010年4月12日

住宿餐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

2049年7月20日止

48号辉利大厦后座

0200083720

国用(2010)0300271

2367.2

出让

5030.19

商业

2010年5月20日

2010年4月12日

住宿餐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

2049年7月20日止

2、酒店设备一批的具体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标的物介绍。

特别提醒:1、被执行人佛山市凯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儒林西路48号土地[国用(2010)0300271],权利类型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49年7月20日止;

2、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辉利大酒店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北村委会地段的土地[国用(2012)0300191],权利类型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街巷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其中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51年11月21日止;街巷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61年11月21日止;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51年11月21日止。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对该土地拍卖注意提示如下:

⑴关于土地闲置情况

    经查询,涉案宗地的合同约定宗地建设项目应在2012 年11月22日前开工,2013年11月22日前竣工。目前宗地涉嫌闲置土地,若属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导致闲置的,须由拍卖竞得人缴纳土地闲置费。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以征缴闲置费方式处置因自身原因未动工开发满两年后被查封拍卖闲置土地的批复》(南府复〔2019〕104号)规定,对于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造成闲置、超过约定动工日期未动工开发满两年之后被查封拍卖的土地,在土地所属镇(街道〉同意的前提下,由竞得人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计费标准为土地出让价、基准地价或法院拍卖成交价格(三者取价格最高)的百分之二十。

⑵出让合同中的其他特殊条款约定

另出让合同存在以下特殊条款:第十三条约定“受让人在本宗地建设完毕后,须提供不少于70个对外开放的公共免费停车位,每个停车位建筑面积不少35平方米。”、第二十三条约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补充条款第一条约定“受让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向九江镇政府交纳300万建设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期限内按时动工的,该建设保证金由九江镇政府返还给受让人,逾期未动工的,九江镇政府有权没收建设保证金。”、补充条款第二条约定“该宗地竣工验收通过后,受让人必须持有该宗地住宿餐饮用途和批发零售用途的商业用房的全部产权,自房产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且住宿餐饮类用房只能整体登记,达到转让条件时只能整体转让。”鉴此,竞得人应承担并履行合同中的所有权利、义务。

本公告所标示的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宗地丈量为准。拍卖成交后,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起拍价(保留价)人民币45512712元,保证金人民币23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加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双方应共同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竞买手续(具体操作详见第八点)代理人才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需共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无法注册联名账户,如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联名竞买的各方应共同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联名竞买手续(具体操作详见第八点)竞买人才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联名竞买的各方需共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

拍卖标的物的交易及过户按该标的物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可能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撤销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优先购买权登记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有效证明(具体操作详见第八点),经法院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购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拍卖方式

1.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2.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付款方式

1.竞拍前,竞买人应确保支付宝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拍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余款(拍卖余款=成交价-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海欣支行;账号:6228401467074786168)。买受人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0)粤0605执恢1305号案拍卖余款”字样;如委托他人代交拍卖余款的,请一并注明“XXX代XXX交款”字样。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

备注: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余款后,请及时联系本院司法评估拍卖中心工作人员:0757-86253014、81852099、81852507。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加竞买,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时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六、咨询及标的展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办公时间内接受咨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咨询电话:0757-81852507、81852092、81852096、81852138

本案的执行人员:九江法庭郭法官,电话:0757-81863532;石书记员,电话:0757-81866085。

标的展示时间:2020年10月28日10时30分。

报名看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16时30分。

看样咨询电话:4008-363-020

看样预约报名电话:18122038975(仅接受短信预约报名)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处(自行前往)。

有意看样的竞买人应提前发送短信预约看样报名,编辑短信格式如下:预约看样,位于XXX厂房及存放于该厂房内的XXXX机器设备一批;看样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手机号码:XXXXXXXXXXX。成功预约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标的展示地点,逾时不候,法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若没有竞买人成功报名,将不会安排人员到场等候。特别提醒:本院根据报名人数及疫情情况对本次集中看样作出适当调整。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以及提供的照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提醒

1.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16)粤0605民初8127号;执行案号:(2020)粤0605执恢1305号。本案已依法向申请执行人、抵押权人送达《网络拍卖事项告知书》;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被执行人佛山市凯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辉利大酒店有限公司送达《网络拍卖事项告知书》,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产生其他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法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6.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

7.本院仅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8.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9.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10.评估报告所述信息仅供参考,标的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厂商、购置日期、成新率、质量、重量、功能、配件、附件等均以实际交付时的库存为准。实际库存与拍卖资料所示有差异的,拍卖款不作多退少补。标的物能否正常运作使用,法院不作保证。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不提供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11.拍卖标的物需买受人自行前往提取,因标的物交接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监管费、拆卸费、搬运费等)及安全责任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拆卸、搬运、交接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办理委托竞买、联名竞买、优先购买手续

1.竞买人需办理委托竞买手续的,应于2020年10月27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

收件人:nhfysfpm@qq.com

主题:办理委托竞买手续;

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厂房及存放于该厂房内的XXXX机器设备一批;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

代理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

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委托竞买的双方,请委托竞买的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2.竞买人需办理联名竞买手续的,应于2020年10月27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

收件人:nhfysfpm@qq.com

主题:办理联名竞买手续;

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厂房及存放于该厂房内的XXXX机器设备一批;

联名竞买人1: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

联名竞买人2: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以此类推)。

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联名竞买的各方,请联名竞买的各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3.优先购买权人需办理优先购买手续的,应于2020年10月27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

收件人:nhfysfpm@qq.com

主题:办理优先购买手续;

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厂房及存放于该厂房内的XXXX机器设备一批;

优先购买权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

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优先购买权人,请优先购买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优先购买权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一并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贷款服务:

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的,可于参加拍卖前向以下银行咨询,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范围由银行负责审查。申请司法拍卖贷款的,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银行出具的《同意贷款意向书》、《同意购房贷款承诺书》及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并将拍卖首期款【拍卖首期款(含保证金)=拍卖成交金额-银行拟发放的贷款金额】缴纳至本公告第五点指定的银行帐户,不能如期提交的,竞买人须按照本公告第五点的要求支付拍卖余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联系人:郑经理13923156328,张经理13726327877(微信同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联系人:孔经理13690351166、0757-81210997,徐经理13590562983、8677739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联系人:胡经理13928607226,麦经理13250122309,罗经理13927293640。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监督电话:0757-81852646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http://fayuan.nan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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