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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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二代”专盗抢豪车内名贵物品

区人民法院2015-08-11 15:31:10
                           4男子嗜赌欠巨债,铤而走险盗抢分别获刑十年至四年三个月不等
    南都讯 记者门君诚 通讯员卢柱平 COACH皮包、Vertu手机、CHANEL挎包、貂皮斗篷、18K金镶钻戒指……这不是出现在《小时代》电影里的名牌道具,而是4名男子盗抢的“猎物”。昨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通报,这4名男子一审判决因犯抢劫、盗窃罪获刑十年至四年三个月不等。
    案发:疯狂作案,一天砸三车盗财物
    2014年2月春节前后,佛山南海桂城街道频频发生私人车辆被人砸烂车窗玻璃盗取贵重物品的案件,其中2月24日,有三位市民的车辆被砸财物被盗。
    2月8日14时许,伦先生停放在桂城街道石肯工业区二路某机械厂旁的粤Y号牌路虎小车左后窗玻璃被砸破,其放置于车内副驾驶座下一个C O A C H橙色皮包(内有港币79000元、人民币42000元、18K金镶钻戒指一枚、白色三星N O T E2手机一部、iPad平板电脑一台)及伊妮圣娜牌黑色女装貂皮斗篷一件、身份证及银行卡等财物被盗走。
    2月24日下午2时许,姚女士驾驶粤Y号牌宝马汽车在海五路等待红绿灯时,遭遇一伙驾驶摩托车的青年使用冲击钻头将汽车副驾驶室车窗玻璃砸烂后,将其放置在车内的PR A D A牌女装手提袋抢走,包内有现金人民币4000元、三星I930016G移动电话一部、酷派5219移动电话一部、三星F299移动电话一部及银行卡、证件等财物。
    同日17时许,桂城街道季华七路,刘女士驾驶粤Y号牌丰田小车停靠路边休息,遭遇被人使用冲击钻头将该车驾驶室玻璃窗砸烂后,放置于车内的一个M K牌手袋被抢走,包内有M K牌钱包一个、现金人民币5000元及银行卡等财物。刘女士手部被玻璃碎片弹刮受伤。
    随后,在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广佛新干线一红绿灯位置,区女士驾驶的粤Y号牌保时捷小汽车遭遇同样经历,被盗有威图镶钻V ertuC onstellationQ uest R M -582V粉色移动电话一部、红色卡西欧EX -T R15相机一台及证件等财物。
    案件频发之时,也是警方加紧破案之时。2月25日,公安机关在南海大沥镇黄岐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冯某任、潘某津、陈某勇抓获归案,当场起获赃物一批。当天,另一个犯罪嫌疑人洪某勇也被抓获归案,至此疯狂一时的砸车盗窃案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判决:4人分别被判十年至四年半刑期
    记者了解到,公诉机关对潘某津等四人以盗窃罪、抢劫罪提起公诉。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则辩称,潘某津等人只是利用小汽车在等待通行的时机,砸烂车窗夺取财物,并没有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其行为对被害人人身亦没有造成任何威胁,故其行为不属于抢劫,应为抢夺;四被告人应当对各自的行为负责,而不属于共同犯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某津、冯某任盗窃,被告人潘某津、冯某任、洪某勇、陈某勇抢劫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确认。
    南海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津、冯某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潘某津、冯某任、洪某勇、陈某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凶器抢夺,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
    一审判决潘某津与冯某任犯盗窃罪和抢劫罪,潘某津获刑九年,并处罚金1万元;冯某任获刑十年,并处罚金1 .2万元;洪某勇、陈某勇则因犯抢劫罪均获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延伸]
    4人均有前科,1人是“富二代”
    据了解,4名被告人都只有二十几岁,其中潘某津与冯某任均是本地人,家庭条件都很富裕,拥有别墅,其中一人名下有一辆宝马,属“富二代”。据其交代,几人都嗜赌如命且欠下巨额赌债,不得已盯上豪车实施盗窃抢劫。而判决书显示,4人均有前科劣迹,洪某勇、陈某勇更已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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