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疯狂货柜车案”肇事司机获刑9年半

区人民法院2015-05-04 16:02:31
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 通迅员卢柱平报道 货柜车在闹市逆行,连撞18辆车,致3人受伤,肇事司机堪称疯狂(新快报2014年3月8日A19版曾有报道)。昨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货柜车司机郭光灿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南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光灿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驾驶重型车辆在城市主要道路上逆行,连撞多辆汽车,社会危害性较大,酌情从重处罚。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