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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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拖欠144名工人工资达457万 获刑2年

区人民法院2015-02-06 11:33:22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诚,通讯员卢柱平、凌蔚报道:包工头拖欠144名工人工资高达457万元,然后换了手机号码并失联。被抓后,包工头辩称自己不是跑路,换手机号码是因为怕工人打电话骂他。6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南海法院获悉,这名包工头日前被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6月30日,佛山丰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丰骏公司)与茂名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茂建集团)签订了《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茂建集团承包丰骏公司投资建设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的中盛大厦工程,后茂建集团将该工程具体交由麦子豪负责承建。2010年11月,麦子豪与被告人唐某勇的施工队签订了《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合同书》,将中盛大厦土建工程的劳务部分承包给唐某勇。 
  其间,丰骏公司分多次共支付唐某勇劳务费1020万元。但唐某勇收取上述劳务费后,一直未全额支付工人工资,甚至更换了手机号,以此逃避工人追讨工资。2013年10月12日,南海区人社局在进行了核查后,向唐某勇发出《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于同月15日16时30分前支付144名工人两年的工资,但唐某勇未予执行。 
  随后,经过协调,丰骏公司代唐某勇垫资了144名工人工资近460万元。 
  庭审中,唐某勇辩称自己变更手机号码是因为工人经常打电话过来骂人,因为害怕被工人殴打才变更了手机号码,其目的并非为了逃避支付工资。但南海法院一审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唐某勇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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