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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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一男子偷锯21棵桉树 被判处罚五千元

区人民法院2014-05-04 10:20:23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诚、通讯员卢柱平报道:《熊出没》中光头强盗伐林木的镜头居然出现在南海!2日,记者从南海法院获悉,该院一审以盗伐林木罪对这个“光头强”判处罚金5000元。据悉,该案是南海法院审结的首例盗伐林木案。
  这个“光头强”本名李某强,在1997年因犯抢夺罪被南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1年1月被假释。据李某强交代,在2013年9月,他在南海松岗看到一处桉树林,就想锯一些下来换钱花。为此,他准备了一把油锯(汽油发动的锯子),一把手拉锯,一把砍柴刀。同年10月14日凌晨4时,他来到这片桉树林。
  李某强带着工具翻过围墙,拿出油锯就开始锯树。在接下来1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李某强一共锯了21棵桉树。因为油锯发出的声音很大,6时许,治安队员在巡逻时发现了李某强盗伐林木,于是将其控制住。
  李某强交代,他知道三水区范湖路边有人收购桉树,他原来是想在盗得桉树后请一辆小货车拉到三水卖掉的,但没想到还没请车就已经被抓住了。
  据桉树林的所有人狮山镇某物管公司称,被盗伐的树种是广林9号桉树,种植于2006年3月,树龄已达7年多。经计算,被盗锯的桉树体积有6.38立方米,价值约4500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强盗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被告人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判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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