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25个,其中机关部门17个,派出人民法庭8个。在编干警265人,本科以上学历占90%以上,具有法官资格的共144人。近年来,我院围绕上级法院部署,紧扣办案第一要务,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审判管理,办案工作实现良好发展,队伍建设持续稳定。
从2009年开始,我院逐步完善民商事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2010年以来,多次对民商事案件审判业务部门的职能分工、人员配备进行调整,先后成立不动产案件审判庭、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庭、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庭、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和金融纠纷案件审判庭等专业化审判庭,统一了裁判标准,提升了办案质效。
2009年5月起,我院积极转变理念、理顺工作机制,先后搭建了“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民企法律调解中心”、“巡回法庭”等一系列工作平台,积极探索多元联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诉讼之外的萌芽状态,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9月,我院创新成立了诉讼服务、诉调对接“双中心”,为广东省首创;“双中心” 更引入了全国首个“律师义工服务岗”,为欠缺法律知识、诉讼能力较低的当事人和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这些创新措施得到了《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南方法治报》等专业媒体的集中报道。
2014年11月,省委和省法院指定我院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基层法院后,我院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严格选任首批主审法官,逐步完善审判辅助队伍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完善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公正办案。试点工作开局顺利,推进有序。
2015年5月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院积极推动“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打造“立案登记、纠纷分流、矛盾化解、综合疏导”等四个“功能模块”,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的诉讼服务,推动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节约审判资源和社会管理成本。
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我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并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 等荣誉称号,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及佛山市“红旗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我院全体干警将牢记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秉承“老先进”的优良传统,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幸福南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都能感受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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