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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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艳娜、林立安、佛山市宥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2026-08-28 17:32:4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1889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兰清、吴兰周与被执行人韦艳娜、林立安、佛山市宥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韦艳娜、林立安、佛山市宥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吴兰清、吴兰周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佛山市宥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工业区虎头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315059242K;

2、被执行人:林立安汉族,46,住广西苍梧县石桥镇胜利村

3、被执行人:韦艳娜41,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旺镇精华村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18896号;

未履行标的额:944538

悬赏金数额:1、案外人提供有效财产线索(法院此前未掌握),经法院核实、成功执行回款的,申请人按照实际到账执行款项的20%支付悬赏金;无回款,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案外人提供被执行人林立安、韦艳娜精准下落行踪线索(法院未掌握),协助法警找到二人,顺利实施司法拘留的,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固定赏金:5万元。

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林立安、韦艳娜的财产线索或行踪下落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张法官、陈书记员,0757-85630865、85689903。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二〇二七二十四日。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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