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2228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红清与被执行人佛山市新旺贸易有限公司、吴思远、郑安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新旺贸易有限公司、郑安明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胡红清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佛山市新旺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白沙兴联北路自编1至5号B座B区东1号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3980324902。
法定代表人:廖大娟。
被执行人:郑安明,男,汉族,57岁,住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22288号;
未履行标的额:146857.11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悬赏金500元;
2、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新旺贸易有限公司、郑安明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新旺贸易有限公司、郑安明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2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黄法官、邓书记员0757-81829509、85583325
或本院举报热线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二〇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