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6)粤0605执910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斌、曾巧瑜与被执行人钟子麟民间借贷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钟子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刘斌、曾巧瑜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钟子麟,男,汉族,37岁,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市耀华三约。
执行案号:(2026)粤0605执9104号;
未履行标的额:171023.35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3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钟子麟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梁法官:86773568、潘书记员:8127604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一年期限届满之日止。
二O二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