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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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远光、佛山市创野门窗科技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2026-05-26 16:03:27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恢381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唐向红与被执行人符远光、佛山市创野门窗科技有限公司仲裁一案中,被执行人符远光、佛山市创野门窗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唐向红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符远光,男,汉族,52岁,住广西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大坪村委水落冲村

被执行人:佛山市创野门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高边村46米大路北面(原六溪村生产区自编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605338078120P。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恢3811号;

未履行标的额:191925.25元;

悬赏金数额:

1、对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真实有效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向线索提供人支付悬赏金。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符远光、佛山市创野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杜法官86681115、8126259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二〇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二O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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