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2697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发文与被执行人胡凯旋承揽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胡凯旋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黄发文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胡凯旋,男,36岁,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梅庄镇新庄村委会邹坊村。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26979号;
未履行标的额:29018.99元;
悬赏金数额: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胡凯旋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张法官、陈执行员,075785630865、8568161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二〇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