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44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梁迎春与被执行人邱翠英、何嘉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邱翠英、何嘉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梁迎春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邱翠英,女,43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村尾四队村。

被执行人:何嘉强,男,52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晖新城。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440号;
未履行标的额:1282763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邱翠英、何嘉强下落线索,使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的,悬赏金5000元;
2.举报被执行人邱翠英、何嘉强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悬赏金为执行到位款项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邱翠英、何嘉强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邱翠英、何嘉强的,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邱翠英、何嘉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2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白法官,0757-86816715,19928223829。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二〇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