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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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春阳、何汉刚

区人民法院2025-12-12 17:09:0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恢243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宏豪塑料五金厂与被执行人龙春阳、何汉刚、广州市世彬模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龙春阳、何汉刚、广州市世彬模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宏豪塑料五金厂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龙春阳,女,汉族,52,住湖南省邵东市简家陇镇古塘坪村。

被执行人:何汉刚,男,汉族,49,住湖南省邵东市简家陇镇古塘坪村。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恢2435号;

未履行标的额:97301.1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举报两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龙春阳、何汉刚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2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2950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二〇二六年十二月三日。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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