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0605执137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嘉成与被执行人邹锦锋民间借贷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邹锦锋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张嘉成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邹锦锋,男,汉族,29岁,住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王田村委会;
执行案号:(2024)粤0605执1379号;
未履行标的额:481512.7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悬赏金3000元;
2、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1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邹锦锋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邹锦锋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2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凌法官、叶书记员0757-85582885、8562525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