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2561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秋华与被执行人邹功伟民间借贷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邹功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梁秋华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邹功伟,男,38岁,汉族,住湖南省隆回县司门前镇石阳桥村。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25619号;
未履行标的额:483506.89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3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邹功伟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郑法官,0757-81866083。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