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1140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易明日与被执行人李伟、陈欢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李伟、陈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易明日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伟,男,40岁,汉族,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易湾巷。
被执行人:陈欢,女,40岁,汉族,住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易湾巷。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11407号
未履行标的额:803671.07元
悬赏金数额:线索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伟、陈欢名下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曹法官、陈法官0757-85630865/8568161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申请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完毕时。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