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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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棠

区人民法院2025-06-30 15:01:3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 0605 执 12045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思敏与被执行人黄振棠民间借贷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黄振棠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思敏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振棠,男,汉族,41,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石沥美村

执行案号: 2025)粤 0605 执 12045 号;

未履行标的额:156276.25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振棠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0757-85582885 、 关 书 记 员0757-85613759。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执行完毕之日。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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