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 0605 执 10746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帅与被执行人莫永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莫永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申请执行人刘帅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莫永淦,男,汉族,36岁,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民乐郭伦村。
执行案号: (2024)粤 0605 执 10746 号;
未履行标的额:17500 元及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莫永淦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白法官、余书记员 0757-86816715、8189965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