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 0605 执 3667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铂匠铝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岸清、佛山市衡雅门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岸清、 佛山市衡雅门窗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佛山市铂匠铝业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 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岸清,男,45岁,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路。
执行案号: (2025)粤 0605 执 3667 号;
未履行标的额:250001.71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岸清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的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 075781829508、林书记员 075785583317。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 年 2 月 8 日。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