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 0605 执 3058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灿良与被执行人李泽宏、 何锦煊买卖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泽宏、何锦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张灿良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泽宏,男,43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沙头街。
被执行人:何锦煊,男,40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潭洲聚龙坊。
执行案号: (2025)粤 0605 执 3058 号;
未履行标的额:57727.56 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且法院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的,悬赏金为人民币 2000 元;
2、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悬赏金为人民币 2000 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泽宏、何锦煊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 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 1 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泽宏、何锦煊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2 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 西樵法庭陈法官 0757-86860189 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7年2月4日。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