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 0605 执 2855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钟炳豪与被执行人黄灿强、 佛山市鸿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灿强、 佛山市鸿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钟炳豪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灿强,男,汉族,32岁,住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东坝镇大坪村委横岗村。
执行案号: (2025)粤 0605 执 2855 号;
未履行标的额:4229.28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灿强、佛山市鸿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蔡法官 0757-86680102。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本案执行完毕前。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