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 0605 执 23341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瑞昌与被执行人刘锦波、 赖丽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锦波、赖丽芬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陈瑞昌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锦波,男,59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腾冲细海北路。
被执行人:赖丽芬,女,44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腾冲细海北路。
执行案号: (2024)粤 0605 执 23341 号;
未履行标的额:9473020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标的额的 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锦波、赖丽芬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 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 报 电 话 : 黄法官 0757-8182950 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申请执行标的执行完毕时。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