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 0605 执 21894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邓娟娟与被执行人陈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申请执行人杜莉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辉,男,40岁,汉族,住湖南省道县祥霖铺镇新村。
执行案号: (2024)粤 0605 执 21894 号;
未履行标的额:276517.74 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小龙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 报 电 话 : 朱 法 官 0757-81829513 、 何 书 记 员0757-81276079。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 年 2 月 10 日。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