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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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宏海、郭洪振、潘甫劳

区人民法院2025-01-24 16:08:01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 0605 执保 21829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玉田、汤柱枝、庄国平、邝子荣、李海燕、李志域与被申请人潘宏海、郭洪振、潘甫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申请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

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申请人:潘宏海,男,43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

被申请人:郭洪振,男,67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沙坑云郭村。

被申请人:潘甫劳,男,64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

执行案号: 2024)粤 0605 执保 21829 号;

未履行标的额:12474068.49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5%;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 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潘宏海、郭洪振、潘甫劳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 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 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陈法官、叶书记员 0757-86773269、86710705 或本院举报热线 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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