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 3500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海燕与被执行人陈亭亭、周胜兰、佛山市南海区添香国色美容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 被执行人陈亭亭、周胜兰、佛山市南海区添香国色美容店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黄海燕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亭亭,女,29岁,住广东省徐闻县锦和镇坎头村。
被执行人:周胜兰,女,34岁,汉族,住湖南省祁东县白鹤街道祖湾居委会马尾组。
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添香国色美容店,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一路31号时代名轩北区首层123号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4URTT88R。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 3500 号;
未履行标的额:168374.41 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 5%;
2、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 5%; 。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亭亭、周胜兰、佛山市南海区添香国色美容店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 1 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亭亭、周胜兰、佛山市南海区添香国色美容店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2 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许执行员法 0757-81286412 或本院举报热线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 年 1 月 2 日。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