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恢 1317 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孙占富与被执行人王文琪、 王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王文琪、王珏至今未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孙占富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文琪,男,59岁,汉族,住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凤栖东街。
被执行人:王珏,男,34岁,汉族,住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凤栖东街。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恢 1317 号;
未履行标的额:603490.6 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且法院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的,悬赏金为人民币 3000 元;
2、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 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 3%。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文琪、王珏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并实施司法拘留的, 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 1 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文琪、王珏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 2 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黄法官 0557-81829509、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