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2)粤 0605 执 20308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时利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一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宋国旺、陈培娜、伍羊恒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 被执行人广州市一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宋国旺、陈培娜、伍羊恒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申请执行人广东时利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 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广州市一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尖彭路 363 号中喜联边国际 810 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1MA59CHUG8M。
法定代表人:宋国旺。
被执行人:宋国旺,男,37岁,汉族,住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浔阳东路。
被执行人:陈培娜,女,35岁,汉族,住广东省饶平县钱东镇灰寨郑厝西七横。
被执行人:伍羊恒,男,37岁,汉族,住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北山乡芙蓉村伍家湾。
执行案号: (2022)粤 0605 执 20308 号;
未履行标的额:15945840.64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2%。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广州市一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宋国旺、陈培娜、伍羊恒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蔡法官 0757-86680102。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本案执行完毕前。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