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林素菊、许宏涛、广东天宏纪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2024-07-19 16:44:06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0605执1301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山中盈盛达科技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林素菊、许宏涛、广东天宏纪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中山中盈盛达科技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林素菊,女,45岁,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

被执行人:许宏涛,男,54岁,汉族,住广东省陆丰市河西镇下陇村委会牛路头村

被执行人:广东天宏纪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壁三村自编腰鼓农场海纳工业园7号113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0633366953。

法定代表人:许宏涛。

执行案号:(2024)粤0605执13011号;

未履行标的额:14563586.16元;

悬赏金数额: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1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林素菊、许宏涛、广东天宏纪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吴法官0757-86760780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5年6月19日。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