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 0605 执 13609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魏雪山与被执行人闫红梅、闫长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闫红梅、闫长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魏雪山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闫红梅,女,50岁,汉族,住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苗圃路。
被执行人:闫长海,男,35岁,汉族,住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便河村。
执行案号: (2021)粤 0605 执 13609 号;
未履行标的额:370000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0757-85630865、陈法官 0757-85657192或本院举报热线 12368、8185600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5 年 6 月 27 日。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