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 0605 执保 12631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何志勇与被申请人汪礼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申请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申请人:汪礼龙,男,43岁,汉族,住所地湖南省衡阳县金兰镇龙溪村。
执行案号: (2024)粤 0605 执保 12631 号;
未履行标的额:16550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20%。
凡向本院举报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许法官 19928223689。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5 年 5 月 27 日。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